根据《湖北师范大学2023年“5·25”心理健康节活动方案》,我校于5月组织开展了心理健康节系列活动,各学院积极响应、认真组织并完成各项活动,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组织评审,经学生工作部(处)审核,共评选出7个优秀组织单位。现将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6月22日至6月26日。
2023年“5·25”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优秀组织单位
外国语学院
美术学院
数学与统计学院
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
文学院
城市与环境学院
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
如对以上评选结果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通过邮件方式向学生工作部(处)反映。
邮箱:xlzxll@hbnu.edu.cn
联系人:李琳
湖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(处)
2023年6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