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湖北师范大学2024年“5·25”心理健康节活动方案》,我校于5月组织开展了心理健康节系列活动,各学院积极响应、认真组织并完成各项活动,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组织评审,经学生工作部(处)审核,共评选出7个优秀组织单位。现将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6月7日至6月12日。
2024年“5·25”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优秀组织单位
经济管理与法学院
教育科学学院
体育学院
外国语学院
数学与统计学院
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
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
如对以上评选结果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通过邮件方式向学生工作部(处)反映。
邮箱:1733307822@qq.com
联系人:李小倩
湖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(处)
2024年6月7日